TERMS OF SERVICE

会员服务条款

  • 【会员申请同意书暨线上游戏服务契约】
  • 欢迎来到“唯数娱乐科技”!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在注册成为本网站会员并使用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各项会员服务之前,详细阅读本服务条款所有内容。尤其当您勾选“同意”后,即视为您已阅读、了解本服务条款,并同意遵守以下所有服务条款之会员规范。

  • 一、认知与接受条款

    您了解您注册成为本网站会员后,即可使用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数娱乐科技)所提供之GAME HOURS平台会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且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当会员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除了同意遵守本服务条款外,还同意接受本公司对本网站会员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客服中心内容、游戏规则、公告事项各别服务之规范等)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若您未满二十岁,应由您的家长(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于阅读、了解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后,方得使用或继续使用本服务。此外,本平台会员服务不服务唯数娱乐科技所属游戏运营地区以外之用户,亦无法保证所属游戏运营地区以外之连线品质,请欲注册用户自行审酌其所在地区。

  • 二、会员服务条款之增订及修改

    唯数娱乐科技保留增订及修改本会员条款之权利,本条款如有增订或修改时,唯数娱乐科技将于网站首页公告修改之事实。若您不同意修改的内容,请勿继续使用本服务,如果您于公告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接受并同意该修订条款。

  • 三、服务介绍

    本服务是唯数娱乐科技提供的网路游戏社群平台,您于平台申请之会员帐号,将可申请唯数娱乐科技各款游戏之游戏帐号,并得于线上购买各款游戏点数进行游戏,未来本网站将与其他厂商合作,陆续提供更多其他网路服务供会员使用。

  • 四、会员责任与义务

    (一)真实登录义务:

    您同意于注册时登录您本人正确、完整且符合真实之个人资料。您所登录之资料若事后有所变更时,应随时于线上更新。当所登录的个人资料,或原登录之资料已不符合真实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唯数娱乐科技将保留随时终止您会员资格及使用本服务之权利。

    (二)服务使用之责任与义务:

    • 1.

      会员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商业行为。

    • 2.

      除了遵守本服务条款外,您同意遵守网际网路国际使用惯例与礼节之相关规定。

    • 3.

      会员不得利用本服务传送、发表涉及辱骂、毁谤、不雅、淫秽、攻击性之文章或图片。

    • 4.

      会员同意必须充分尊重智慧财产权,禁止发表侵害他人各项智慧财产权或其他权利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之档案。

    (三) 帐号保管义务:

    • 1.

      您暸解当您成为本网站会员后得开始使用本服务,其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智慧财产权)仍属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约定之人所有,会员仅得依本服务条款之约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转或让与给其他之第三人使用。

    • 2.

      会员有义务妥善保管本网站帐号、密码及其他相关之会员资料,并为此组帐号登入系统后所进行之一切活动、行为负责。

    • 3.

      若会员发现帐号或密码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异常破坏使用安全之情形时,应立即通知唯数娱乐科技。但若是因您的保管疏忽,而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唯数娱乐科技将不负责处理。

  • 五、会员储值责任限制

    您了解本网站会员于使用唯数娱乐科技各款游戏付费项目时所购买之储值点数,在您完成购买储值入唯数娱乐科技各款游戏后,便无法取消、更改、退费或转入其他服务里。 若您使用虚伪不正之方式进行“储值”,唯数娱乐科技保留随时终止您会员资格及使用本服务之权利,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六、服务之终止与变更

    会员若有下列任一情形时,唯数娱乐科技有权随时终止或变更任一会员帐号之服务(包括暂停或中断),因此对会员使用本服务可能产生之困扰、不便或损害,唯数娱乐科技对任何会员或第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 1.

      会员登录不实资料进行注册。

    • 2.

      以GAME HOURS、唯数娱乐科技或以工作人员…等类似名称使用本服务者。

    • 3.

      使用中文、英文及数字以外之字元及不雅文字作为本服务之名称。

    • 4.

      冒用他人名义申请本服务之帐号。

    • 5.

      使用虚伪不正之方式进行消费。

    • 6.

      违反本服务条款时。

    • 7.

      违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行为时。

    • 8.

      违反现行法律之行为时。

    • 9.

      涉及发言不当(包含但不限于羞辱性言词、商业性广告要约引诱言词或敏感政治性言论等)及人身攻击时。

    • 10.

      以利用外挂程式,病毒程式,任何游戏内之程式漏洞(BUG)或其他违反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本服务者。

    • 11.

      详细游戏管理规章说明

  • 七、服务暂停或中断

    于下列情形任一情形发生时,唯数娱乐科技有权暂停或中断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对因此而产生之困扰、不便或损害,本服务对任何会员或第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 1.

      对本服务之相关软硬体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施工时。

    • 2.

      发生突发性之软硬体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时。

    • 3.

      因天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非可归责于唯数娱乐科技之事由致使本服务无法提供服务时。

    • 4.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其他会员或第三人的人身、资料之完整安全。

    如因使用者违反法令或本服务条款,或因不可归责于唯数娱乐科技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暂停或中断时,暂停或中断期间之费用仍依正常标准计费。

  • 八、服务变更权利

    唯数娱乐科技将保留新增、修改或删除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之权利,会员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 九、责任范围

    本服务依唯数娱乐科技既有之规划提供对于特定使用者之特殊需求,唯数娱乐科技不担保本服务将完全符合您的需求。本服务可能因自身、其他协力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路系统软硬体设备之故障或失灵;或人为操作上之疏失而造成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资料传输或储存上之错误;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唯数娱乐科技就以上情形不保证各项服务之稳定、安全、无误、及不中断。会员需明白使用本服务之所有风险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损害,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 十、会员资料处理与隐私权保护

    对于会员所登录或留存之个人资料,您同意唯数娱乐科技得于不超出约定服务范围内合理保存、搜集、处理、传递及利用(含国际传输)会员个人资料或其衍生之相关电磁记录,以提供会员其他资讯服务,或作成会员统计资料、进行关于网路行为之调查或研究或为任何之合法使用。 对于会员所登录或留存之个人资料,唯数娱乐科技在未获会员同意之前,不得对外揭露会员之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护之个人资料,但下列情况不在此限:

    • 1.

      受司法、警察或其他有权机关基于法定程序之要求时。

    • 2.

      于维护公益或保护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他人权益时。

    • 3.

      因会员之行为违反法令或本服务条款之规定时。

    • 4.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其他会员或第三人之人身、交易内容、游戏历程、个人资料之完整安全时。

  • 十一、智慧财产权

    此网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资料,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营业秘密、其他智慧财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均为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权利人所有,除事先经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各别权利人之合法授权外,会员不得擅自以重制、传输、改作、编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于任何目的加以使用,违者应自行负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唯数娱乐科技因此所受之所有损害。

  • 十二、个别条款之效力

    本同意书所定之任何会员条款之全部或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 十三、准据法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及适用,以及会员因使用本服务而与唯数娱乐科技间所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应以发行地区当地法律为准据法解释适用之。

  • 十四、管辖法院

    因本服务条款而生之争议,均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前项约定不排除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或民事诉讼法第四三六条之九小额诉讼管辖法院之适用。

  • 【线上游戏服务使用者合约书】
  • 为保障会员(会员个人资料请于会员注册页面,并依流程填写,以下简称甲方)使用唯数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许书绮、电话:(02)7726-7600、营业所:台北市中正区延平南路189号5楼、公司网址:https://www.gamehours.com/、客户服务网址:https://cs.tw.gamehours.com/、电子邮件:cs@gamehours.com、统一编号:54661506,以下简称乙方)提供之线上游戏服务(以下简称本游戏)的相关权益,请于注册登记使用本游戏之服务前,详细阅读以下规定。另外,由于此处之条款随时可能变更,为保障甲方的权益,敬请定期查阅!

  • 第一条、申请线上游戏服务

    游戏服务之申请,若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者,本契约订定时,应经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约始生效力;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本契约之订定,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之; 若有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同意或无行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付费购买点数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张退费时,法定代理人得依乙方公司官网公告流程,备妥证明文件并提出申请,经乙方确认后,依公告流程退还消费者未使用之游戏费用。
    乙方应于乙方平台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以中文明显标示,若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除应符合前述第一项游戏服务之申请应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法定代理人代为订定本契约之规定外,并应于甲方之法定代理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契约之所有内容后,方得使用本游戏服务,本契约条款变更时亦同。
    此外,乙方游戏服务不服务乙方所属游戏运营地区以外之用户,亦无法保证所属游戏运营地区以外之连线品质,请甲方自行审酌其所在地区。

  • 第二条、契约书适用之范围

    乙方提供甲方线上游戏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甲乙双方关于本服务之权利义务,依本契约书条款之约定定之。

  • 第三条、契约之内容

    以下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与本契约条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 一.

      乙方有关本服务之广告或宣传内容。

    • 二.

      计费制游戏之费率表及游戏管理规则、规章。

    前项契约内容相互间有冲突者,应为甲方有利之解释。

  • 第四条、服务范围

    本合约书所提供之服务,系由乙方提供网路伺服器,供甲方透过网际网路连线登入进行本游戏。但此不包括甲方向网际网路接取服务业者申请接取网际网路之服务,及提供上网所需之各项硬体设备。

  • 第五条、游戏登录

    甲方申请使用本游戏,应于游戏网站登录与身份证明文件相符之个人资料。甲方所登录之个人资料,有错误或已变更时,应立即更正之。如因登载不实或未更正致身份无法验证或乙方无法提供服务,甲方应自负责任。
    如甲方未提供正确之个人资料或原提供之资料已不符合真实而未更新,经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于甲方提供真实资料或更新资料前,暂停本服务,但暂停服务每次不超过七日(包含但不限于暂停甲方游戏进行及游戏历程查询之服务)。

  • 第六条、计费标准

    本游戏服务之收费计算方式为:免费制,唯甲方得透过游戏服务内之商城或线上商店等方式购置点数或加值型商品、服务等费率调整时,乙方应于预定调整生效日三十日前于官网首页、购买页面或游戏登入页面公告;若甲方于注册帐号时已登录通讯资料者,并以甲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 费率如有调整时,应自调整生效日起按新费率计收;若新费率高于旧费率时,甲方在新费率生效日前已于游戏网站中登录之付费购买点数或游戏费用应依旧费率计收。

  • 第七条、本游戏服务应载明之资讯

    乙方应于官网首面、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及游戏套件包装上载明以下事项:

    • 一.

      进行本游戏之最低软硬体需求。

    • 二.

      有提供付费购买之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其活动内容、奖项及中奖等资讯,并应记载“此为机会中奖商品,消费者购买或参与活动不代表即可获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 三.

      依游戏软体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标示游戏分级级别及禁止或适合使用之年龄层。

    • 四.

      有提供安全装置者,其免费或付费资讯。

  • 第八条、契约解除权

    甲方得于开始游戏后七日内,以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约,甲方无需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 前项情形,甲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费购买点数向乙方请求退费。

  • 第九条、帐号与密码之使用

    甲方完成注册程序后取得之帐号及密码,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将该组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因而产生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前项之密码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机制进行变更。乙方人员(含客服人员、游戏管理员)绝不会主动询问甲方之密码。甲方就本条之帐号及密码的保管负全责,如因保管不周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属可归责于甲方之情形,亦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于契约终止后三十日内,保留甲方之帐号及附随于该帐号之电磁纪录。
    契约非因可归责甲方之事由而终止者,甲方于前项期间内办理续用后,有权继续使用帐号及附随于该帐号之电磁纪录。
    第二项期间届满时,甲方仍未办理续用,乙方得删除该帐号及附随于该帐号之所有资料,但法令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 第十条、帐号与密码之非法使用通知与处理

    任一方如发现帐号、密码被非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由乙方查证,经乙方确认有前述情事后,得暂时冻结该组帐号或密码之使用权,更换帐号或密码予甲方,立即限制相关线上游戏第三人就本服务之使用权利,并将相关处理方式揭载于游戏管理规则。
    乙方应于暂时限制游戏使用权利之时起,即刻以官网公告、简讯、电子邮件、推播或其他双方约定之方式通知前项之第三人提出说明。如该第三人未于接获通知时起七日内提出说明,乙方应直接回复遭不当移转之电磁纪录予甲方,不能回覆时可采其他双方同意之相当补偿方式,并于回复后解除对相关线上游戏第三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费安全装置(如防盗卡、电话锁等)而甲方不使用或有其他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乙方不负回复或补偿责任。
    第一项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项之处理,甲方得依报案程序,循司法途径处理。
    乙方依第一项规定限制甲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权时,在限制使用期间内,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第三人收取费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实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线上游戏第三人权利受损时,应负一切法律责任。

  • 第十一条、游戏历程之保存与查询

    乙方应保存甲方之个人游戏历程纪录,且保存期间为三十天,以供甲方查询。如逾电磁纪录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乙方无法受理甲方之查询申请。甲方得以书面、网路,或亲自至乙方之服务中心申请调阅甲方之个人游戏历程,且须提出与身份证明文件相符之个人资料以供查验,乙方得向甲方酌收查询服务费用新台币贰佰元整。乙方接获甲方之查询申请,应提供第一项所列之甲方个人游戏历程,并于七日内以储存媒介、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资料。

  • 第十二条、个人资料

    关于个人资料之保护,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 第十三条、电磁记录

    本游戏之所有电磁纪录均属乙方所有,乙方并应维持甲方相关电磁纪录之完整。甲方对于前项电磁记录有使用支配之权利,但不包括本游戏服务范围外之移转、收益行为。

  • 第十四条、资讯公开

    乙方应于游戏网站上提供本游戏相关资讯,并定期更新。

  • 第十五条、连线品质

    乙方为维护本游戏服务相关系统及软硬体设备而预先规划暂停本游戏服务之全部或一部时,应于七日前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中公告,但因临时性、急迫性或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致不能提供甲方连线使用本游戏服务时,乙方应立即更正或修复。对于甲方于无法使用期间遭扣除游戏费用或游戏内商品,乙方应返还游戏费用或商品,无法返还时则应提供其他合理之补偿。

  • 第十六条、双方责任

    乙方应依本契约之规定负有于提供本服务时,维护其自身电脑系统,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准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电脑系统或电磁记录受到破坏,或电脑系统运作异常时,乙方应于采取合理之措施后尽速予以回复。
    乙方违反前二项规定或因游戏程式漏洞致生甲方损害时,应依甲方之受损害情形,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能证明其无过失者,得减轻其赔偿责任。
    乙方电脑系统发生第二项所称情况时,于完成修复并正常运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甲方因共用帐号、委托他人付费购买点数衍生与第三人间之纠纷,乙方得不予协助处理。

  • 第十七条、游戏管理规则

    为规范游戏进行之方式,乙方应订立合理公平之游戏管理规则甲方应遵守乙方公告之游戏管理规则。 游戏管理规则之变更应依本契约第二十条之程序为之。游戏管理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规定无效:

    • 一.

      抵触本契约之规定。

    • 二.

      剥夺或限制甲方之契约上权利。但乙方依第十八条之规定处理者,不在此限。

  • 第十八条、违反游戏管理规则之处理

    除本契约另有规定外,有事实足证甲方于本游戏服务中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时,乙方应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公告,并依乙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
    甲方第一次违反游戏管理规则,乙方应通知甲方于一定期间内改善。经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游戏管理规则,按其情节轻重限制甲方之游戏使用权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时,乙方得立即依游戏管理规则限制甲方进行游戏之权利。
    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限制甲方进行游戏之权利,每次不得超过七日。

  • 第十九条、申诉权利

    甲方不满意乙方提供之连线品质、游戏管理、费用计费、其他相关之服务品质,或对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之处置不服时,得于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内至乙方之服务中心或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提出申诉,乙方应于接获申诉后,于十五日内回覆处理结果。
    乙方应于官网或游戏管理规则中明订二十四小时服务专线、申诉服务管道与电子邮件位址等相关联络资讯。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挂程式或其他影响游戏公平性之申诉,依第一项规定办理。

  • 第二十条、契约之变更

    乙方修改本契约时,应于官网首页、游戏之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公告之,并依甲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项进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约之变更无效。甲方于第一项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

    • 一.

      甲方未为反对之表示者,乙方依契约变更后之内容继续提供本游戏服务。

    • 二.

      甲方为反对之表示者,依甲方终止本契约之方式处理。

  • 第二十一条、契约之终止及退费

    甲方得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契约。
    甲方若逾一年期间未登入使用本游戏服务,乙方以至少15日之期限通知甲方登入,如甲方届期仍未登入使用,则乙方得终止本契约。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依甲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后,得立即终止本契约:

    • 一.

      利用任何系统或工具对乙方电脑系统之恶意攻击或破坏。

    • 二.

      以利用外挂程式、病毒程式、游戏程式漏洞或其他违反游戏常态设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进行游戏。

    • 三.

      经司法机关查获从事任何不法之行为。

    • 四.

      以冒名、诈骗或其他虚伪不正等方式付费购点数或游戏内商品。

    • 五.

      因同一事由违反游戏管理规则三次以上,经依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乙方对前项事实认定产生错误或无法举证时,乙方应对甲方因终止契约所生之损害负赔偿责任。契约终止时,乙方于扣除必要成本后,应于三十日内以现金、信用卡、汇票或挂号寄发支票方式退还甲方未使用之付费购买之点数或游戏费用,或依双方同意之方式处理前述点数或费用。

  • 第二十二条、送达

    有关本契约所有事项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得以甲方登录之连络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为送达。前项登录地址若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怠于为地址变更之通知或因其他事由致通知无法到达或拒收时,以乙方通知发出时,视为已合法送达。因甲方之故意或过失致乙方无法为送达者,乙方对甲方因无法送达所致之损害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三条、停止营运

    因乙方停止本游戏服务之营运而终止契约时,乙方应于终止前三十日公告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若甲方于注册帐号时已登录通讯资料者,并依甲方登录之通讯资料通知甲方。乙方未依前项期间公告并通知者,除应退还甲方未使用之付费购买点数或游戏费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并应提供消费者其他合理之补偿。

  • 第二十四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因本协议所生纠纷,以发行地区当地法律为准据法,若有诉讼必要,双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前述约定不排除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或民事诉讼法四百三十六条之九规定小额诉讼管辖法院之适用。